根据北京市首都市民学习之星推荐工作通知要求,经各单位推荐、教育培训管理处审核等程序,最终确定符合首都市民学习之星参评条件的名单。现对推荐参评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地点设在教育培训管理处办公室(京师大厦9604室)公告栏,公示期为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。
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教育培训管理处反映,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。
联系人:张艳娇
联系电话: 58807167
联系邮箱:jsjp@bnu.edu.cn
教育培训管理处
2025年5月26日